Monthly Archive for September, 2005

同/異

樓下makuranososhi (我還是記不住你那長長的名字,只好copy & paste,嘿。)跟我聊到有關嘉寶是否同性戀的疑問,我倆都認為甚麼同性戀和異性戀都是無謂的窠臼,愛就是愛,誰理會是同性還是異性。意猶未盡,所以另作一文。

近幾年來,打聽人家的性傾向似乎蔚然成風,也陸續有些翻案文章,指某某是同性戀者。印象最深的莫過於有人指出屈原是同性戀的。我不是研究文學的,我不曉得知道(其實不是「知道」,只是「推測」)某某是同性戀是否會帶來一個嶄新的閱讀角度;但是否一定要用到同性戀/異性戀的標籤去理解文本呢?說屈原是個感情豐富的人還不足夠嗎?幾個月前美國推出了一本林肯傳記,指林肯是同性戀的。林肯是否同性戀我可不知道(也不知道有甚麼意思),但觀乎雜誌引用該書的所謂「證據」卻只叫人啞然失笑:林肯曾跟軍人同床睡也是同性戀的證據﹗正如一些人指出,朋友同床在當時並不是值得大驚小怪的事,只是現代人老是想着同性戀/異性戀才會覺得有需要大書特書。

我對T.E. Lawrence其人十分感興趣,相信這個網誌的長期讀者(恐怕沒有幾個)都知道。而T.E. Lawrence也是有名的同性戀疑案。上星期曾有人搜索「Lawrence of Arabia同性戀」而闖了進來,但他/她可要失望了,因為我根本沒有寫過T.E. Lawrence 的性傾向。(早前也有人因搜尋「四級色情片」而闖入本網誌,叫我驚奇萬分:我有寫過「四級色情片」嗎?這些東西看完便算,還要寫?大家不妨猜猜這「四級色情片」究竟在哪兒出現過。)T.E. Lawrence是近代史上最引人入勝的人物,有很多話題值得討論。可是英美傳媒一談到T.E. Lawrence便不忘「提醒」大家他可能是同性戀的。年前英國出版了Seven Pillars of Wisdom 1922年的第一稿,差不多所有焦點都集中在第一稿能否讓我們一窺T.E. Lawrence的sexuality。(這方面法國傳媒比較好點,因為法國人向來尊重人家的隱私;但隨着英美文化之全球化,這恐怕也維持不了多久。)老天,大家關心的就只有他的性傾向麼?T.E. Lawrence 沒有結婚,而他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亦跟一名阿拉伯男孩關係很親暱,在世俗眼光看來的確有同性戀的嫌疑。可是我們根本沒有確鑿證據,有的只是一堆猜測。更重要的是,性傾向只不過是人的一部份,並不需要煞有介事地無限放大。況且,得悉某人是同性戀並不妨礙我們對他/她的觀感 (除非你是明光社信眾)。

有些同性戀者可能會覺得,如果能夠證明歷史上其實有很多同性戀者的話會為他們壯大聲勢,這想法我完全理解。可是我們尊重人類不同的情感流露 (我不想再運用「同性戀」「異性戀」這些不必要的框架),並不在乎人數多寡。就算世上只有兩名同性戀人也好,我們也要尊重他們。理由只是因為人類的情感流露並無限制,亦不必要自設樊籬。

所以無論是嘉寶還是T.E. Lawrence,我都沒有興趣深究他們是否同性戀;何況就算要深究我們也知道不可能有答案。

Garbo 100: Queen Christina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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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 辦法,一提Queen Christina必 然會說到片末那大特寫(上圖),我也不能免俗。嘉寶拍攝這一幕時問導演Rouben Mamoulian應該要表現甚麼情感——她為了情人放棄王位,正憧憬未來之際情人卻死在她懷裡。Rouben Mamoulian認為無論嘉寶表現甚麼情感,部份觀眾一定不會認同;所以他要求嘉寶甚麼也不想,將面孔化為面具,讓觀眾自行想像。我不知道西方人有沒有 「哀大莫過於心死」的說法,但嘉寶那張木無表情的臉之所以比任何激烈的情感流露更能扣人心弦,便是在於那「心死」。這十多秒的大特寫成為經典,而嘉寶那張 臉也凝固在時間的洪流,繼續引發觀眾對她的遐想。

我常常說,看嘉寶電影就只是為了嘉寶。Queen Christina更 加變本加厲,因為電影就是為嘉寶而拍,其他諸如人物、情節都不重要:鏡頭似乎跟嘉寶熱戀中,專心捕捉她的一舉一動,一顰一笑;當然少 不得嘉寶的招牌大特寫。要研究作為icon的嘉寶,Queen Christina應是最佳電影。電影的主角固然是瑞典女王Christina,但同時也是當時大家心目中的嘉寶:我們看Queen Christina時也往往不禁犯嘀咕:這究竟是嘉寶還是Queen Christina呢? 我這篇電影筆記亦主要針對這點來談。

就算 未經加油添醋,這位十七世紀的瑞典女王Queen Christina (其實應是 “King”,因為瑞典語中,Queen只指稱王后,而非女王。)本身已是一個甚具戲劇性的人物:她精明能幹,深受人民愛戴;魅力非凡但性別模糊;她終身 不嫁,最後因為健康理由及繼承人的問題而退位。嘉寶當時已是電影世界的女王,而又來自瑞典,這角色可謂非嘉寶莫屬——雖然歷史上的Queen Christina是個醜八怪。
[題 外話:唸哲學的應該要認識一下這位瑞典女王,皆因笛卡兒正是間接死在她手上。瑞典女王以好學聞名,經常召見歐 洲各地學者。知名哲學家笛卡兒也蒙召入宮為女王講授哲學。但日理萬機的女王只能在破曉時份有空上哲學課。慣了日上三竿才起床的笛卡兒自然受不了,又加上抵 受不住北歐寒冬,結果一病不起,客死異鄉。電影也有提及女王召見笛卡兒的事,但笛卡兒當然沒有出場。]

跟Queen Christina一樣,嘉寶本身亦甚為中性,而她亦一直希望能在電影裡穿褲子。(請記得那是三十年代,穿褲子的女人必遭大肆批評。)Queen Christina開場頭四十分鐘可以說滿足了她的欲望。她衣着到言行舉止都相當男性化,雖然有名男性情人,但 同時也有一名關係曖昧的女伴(這倒是很符合歷史的)。首相要她下嫁戰績標炳的Prince Philip,好為瑞典生一個繼承人,但她卻沒有結婚打算,覺得女王的私生活竟要「符合國家利益」難以忍受。當上至首相下至平民百性都向她「迫婚」之際, 女王便偕同老僕出走,結果邂逅正前往斯德哥爾摩的西班牙大使Antonio (John Gilbert),雙雙墜入愛河。女王跟西班牙人相戀觸發政治危機,而女王亦因此要在王位及個人幸福二者選其一……

電影對 Queen Christina的刻劃很大程度上以嘉寶為藍本,務求將大眾想像中的嘉寶呈現銀幕,把觀眾從故事帶到對嘉寶的遐想。片中的女王為著私生活受干擾而煩惱, 而嘉寶對私隱之執迷也是人所共知的。女王深夜跟首相 (Lewis Stone)交談的一幕,觀眾看到的已經不是瑞典女王,而是(大家以為的)嘉寶自己。嘉寶在這幕的 一番說話: “I’m tired of being a symbol, chancellor. I long to be a human being!”就像她在Grand Hotel的 “I want to be alone” 般,早已被視為是嘉寶的夫子自道。類似的虛實交錯在隨後退位一幕更發揮得淋漓盡致:嘉寶不時有退休的念頭,而她是否會息影也是報章爭相報道的話題:事實上 Queen Christina開 拍前,嘉寶息影的傳言甚囂塵上,皆因她差不多有兩年沒有拍戲。1933年的觀眾看到這一幕時,自然會將之跟嘉寶息影聯想起來。 1942年之後,影迷便把這一幕當成嘉寶退出影壇的預告,而她的退位演說也被當作息影宣言——因為嘉寶只是悄悄的走了,大家有需要從她的電影「揣摩聖 意」。

Queen Christina之重要亦在 於嘉寶正式走上神壇,她已經不再是 “as you desire me” 的sexual object,而是高不可攀的女王。跟過往電影相比,嘉寶跟男主角的感情戲少了很多,而且也毫不激烈。(當然這跟John Gilbert受電影公司冷遇有莫大關係。)自此之後嘉寶搖身一變成文藝悲劇的女主角,而所選的都是歐洲味甚重的電影,也即是說跟好萊塢及美國觀眾的 分歧越來越大。這個時候她還有歐洲市場(Queen Christina的歐洲票房便比美國佳),但我們也可以看到其中的危機:歐洲市場一旦失去,嘉寶會如何自處?她會妥協嗎?沒有,她只是悄悄的走了。從這 個角度看來,Queen Christina似乎真是嘉寶息影的預告:因為打從Queen Christina起她已經不再考慮美國票房了。

嘉 寶電影往往是攝影一流,劇本九流,這齣電影也不例外。這齣電影的藝術成就主要在攝影及燈光方面,差不多所有談及這齣電影都會提及臥室那場戲。我的拙筆大概 無法重現那富詩意的攝影以及嘉寶優美的動作,所以還是留待大家去看看吧﹗這裡僅補充一點資料,那就是這幕險些兒不獲電檢通過﹗嘉寶輕撫枕頭被認為意識不 良,那些「衛道之士」認為嘉寶應要遠離睡床云云。不過尤幸本片監製據 理力爭,而這時「衛道之士」權力有限,這幕才得以保存下來(雖然仍然刪掉了兩三句對白)。(參看Mark A. Vieira, Greta Garbo: A Cinematic Legacy, p.189.)不過這批「衛道之士」很快又會捲土重來,而他們對嘉寶的演藝事業 影響頗大(當然是壞的方面來說),這是後話了,有機會再跟大家談談。

下次Garbo 100我會跟大家談談嘉寶最出色的作品:Camille。

(照片版權為華納電影公司所有)

香港有個「明光社」

從思存的記憶回收筒看到,原來明光社較早時又在明報登了一則廣告「力陳」肛交禍害,要求政府就降低肛交合法年齡的判決上訴。老實說,明光社那堆歪理,稍會動點腦筋的都會看得出如何荒謬無稽。那些論證的唯一存在價值就是為思考方法課提供反面教材,教思考方法課的朋友真要感謝明光社,因為差不多所有要講解的謬誤都可以在明光社找到。

「明光社」究竟是一個怎樣的組織?據其網頁:

明光社成立於1997年5月,是一個關注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的非牟利團體:希望本著基督教信仰,藉研究、監察、教育及出版等工作去關心社會、服務人群。
「…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腓立比書二:15-16

這種以高尚道德使命自許的組織叫我想起電影Intolerance裡的Uplifters及猶太祭師;而且明光社眼中的道德似乎只限於人家的睡房中。

奉勸明光社諸位衛道之士,要「明光照耀」,請先回大學修讀邏輯課及思考方法課;也請仔細閱讀四部福音書,學習一下基督的愛,不要只拿着聖經幾句文字便把同性戀視作萬惡之源。

後記:打從四月起便一直想寫點東西討伐明光社,但每次執筆都覺得不值得花時間,更何況自己要寫的東西已經夠多了。可是表明立場還是有必要的。有興趣知道明光社今次說了些甚麼歪理,可以參看思存的明光社與「醫護人員聯署聲明」

友情廣告(更新版)

前哲學界才子、香江未來才俊(至於現在是甚麼則有待進一步研究)「團長」的god god Blog上星期正式啟用,身為朋友自然有義務為他宣傳一下。謹祝願god god Blog成為天下第一blog。

另一位朋友V君較早時亦開始了寫Blog生涯,她那個Blog名為Igniter,更(暫時)兼營分類廣告,要找工作或樓盤的話不妨到那兒看看。謹祝Igniter大展鴻圖。

Garbo 100: Flesh and the Devil (1926)


關 於嘉寶可以談的實在太多,為免一發不可收拾,還是逐齣電影來談。之所以首選Flesh and the Devil,因為這是一部優秀作品,可算是嘉寶代表作之一;而事實上,這齣電影奠定了她在好萊塢的地位。嘉寶跟John Gilbert這對組合乃好萊塢首對銀幕情侣;二人的激情場面絕對是「戲假情真」的最佳示範。一般人所認識的嘉寶都是有聲電影時代的悲劇女主角,但默片卻可以讓我們一窺嘉寶性感撩人的一面。

先談點歷史。Flesh and the Devil是嘉寶到好萊塢後第三齣電影。她剛拍完The Temptress,她的師父Stiller 本來是該片導演,但開拍不久便遭撤換,這已令嘉寶很不滿;而這次美高梅又安排壞女人的角色給她,她就更加不高興了。當時嘉寶只不過二十歲,在好萊塢人生路不熟,但卻竟敢「罷工」。但她那時哪有本錢跟梅耶 (Louis B. Mayer)週旋?最後只好乖乖回片場報到。不過不用擔心,完成Flesh and the Devil後,她跟電影公司的關係會完全逆轉。Flesh and the Devil奠定了嘉寶的地位,而且這部電影的成功亦令美高梅得出所謂「嘉寶程式」:入世未深的年青男子碰上既神秘又老練的美麗女子,瘋狂愛上她後卻發現原來她早已作人婦(或情婦、甚至是間諜…)。

Flesh and the Devil, 顧名思義,是一齣紅顏禍水的電影。Leo (John Gilbert)及Ulrich是一起長大的好朋友,同在軍中服役。一次休假回鄉,Leo在火車站碰見神秘又美麗的Felicitas (Garbo),二人其後在舞會上重遇,擦出愛火花,但Leo對她一無所知。當二人在Felicitas家中卿卿我我時卻給Felicitas的丈夫撞個正着。Leo跟他決鬥,結果殺了他,被軍隊調配到非洲。沒有人知道該次決鬥的真正起因,而Leo也沒有跟任何人提起。Felicitas表示會等他歸來,而Leo臨行前要求Ulrich照顧她,但卻沒有告之二人的關係。三年後Leo回來卻發現他朝思暮想的Felicitas竟然變了Ulrich的妻子。Leo本來極力迴避,但始終卻抵受不了Felicitas的誘惑,而Felicitas也再一次將他玩弄於股掌之中……

嘉寶說過,這類天天盤算着如何勾引男人的角色她實在不覺得有趣。但無可否認,她的確是調情高手,電影中多場情愛場面到今天都看得令觀眾屏息。好萊塢在三十年代Production Code來臨前,對情欲的描寫還是很大膽的。這齣電影最為人談論的就是嘉寶跟John Gilbert的激情戲。兩人在拍攝期間墜入愛河,這也可解釋到為什麼那些場面特別來得火辣辣。除了演員的火花外,導演Clarence Brown及攝影師William Daniels也功不可沒。以月下擁吻一場戲為例(見本文最上方的圖片),導演花了多少心思去營造兩人的第一吻,光線調度幾近完美:二人先是用香煙試探,John Gilbert劃了火柴,嘉寶那張臉在火光烘托之下格外撩人;正發呆之際嘉寶卻把火柴吹熄,二人一吻定情。

至於嘉寶跟John Gilbert 的多場激吻戲,值得一提的是嘉寶總是採取主動,John Gilbert只有無力地躺着任由嘉寶貪婪地擁吻。這後來也成為嘉寶的標誌之一,嘉寶之後拍攝的浪漫場面都是擔當主導角色,男主角只能無助地任得嘉寶擺佈。這在二十年代可謂是很大膽的。不過說到驚世駭俗的則非教堂一幕莫屬。Leo跟Ulrich兩家人一起跪在教堂祭壇前領聖體。神父拿着葡萄酒讓各人輪流喝,基於衛生理由,一個人喝了一口後神父會把酒杯微微一轉才給下一位飲用。當John Gilbert 喝過葡萄酒後,神父也按例將酒杯輕微一轉給嘉寶喝。但嘉寶卻把酒杯轉回John Gilbert口唇印過的地方,然後情深款款地把自己的嘴唇印上去。想出這幕的固然是天才,但唯有嘉寶才可以令這幕可能:眼神、嘴唇至到扶着酒杯的手無不充滿慾火,看得令人心驚膽跳。

不過這樣一個蔑視一切道德規條、把一眾男人玩弄於股掌中的女子,根據好萊塢標準當然要不得好死。嘉寶在電影中雖然最後良心發現,但也難逃「天譴」。嘉寶在銀幕上不知死了多少次,她曾開玩笑說:「如果你要死那麼多次,先決條件便是要有強健的體魄。」

(照片版權為華納電影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