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assion of the Christ (2003)

[按:這篇是去年的觀後感,現在將之潤飾一下跟大家分享。不能算影評,因為電影可以說的實在不多,只就反映現實及宗教感染力兩項談談自己的看法。]

米路吉遜(Mel Gibson) 不愧是喝荷里活奶水長大的,深得宣傳真諦。電影還在拍攝階段便已新聞多多,電影開畫後話題更沒完沒了。連BBC也差不多每隔一兩天便有相關報道。少不了有些「巧合」(或曰「神蹟」):如男主角的歲數跟基督受難時的歲數一樣,拍攝期間遭雷擊等…… 觀眾觀影期間昏倒或暴斃的新聞自然少不了;最厲害的一著便是牽起反猶討論,將電影跟社會課題關連起來;最後當然要把教宗也扯進去。不管米路吉遜有何居心,是要賺錢還是要宣揚「基督的愛」(說「基督的血」會比較貼切),我委實討厭這種借宗教之名賣弄血腥的電影。若要賣血,《德州電鋸殺人事件》還比較好些,起碼誠實。

讚 賞《受難曲》的大概不外乎以為該片「如實反映」基督受難的過程。這 實在不成理由。第一,沒有人真的知道基督當年受難的過程;第二,「如實反映」並非評價電影藝術的指標。就第一點來說,我們可以依靠的資料就是《新約聖經》 及羅馬帝國的刑法。電影充其量只能說「如實反映」酷刑(其實也有爭議,但本人不是歷史學家,不能判斷),其他很多細節卻並不見於《新約聖經》。最典型的例子莫過於片末一名罪犯因出言不遜而遭烏鴉襲擊,「如實論」者似乎對此等嶄新的詮釋視而不見。至於第二點並不難理解:你不能因為《沙漠梟雄》對錯綜複雜的局勢簡化而否定該片的藝術價值;也不能因為某齣四級色情片如實反映男女(或男男,女女,或人獸)性 交過程而將之奉為瑰寶。再者,「如實反映」的目的是甚麼?若說《受難曲》之所以值得欣賞是因為其忠實反映基督受難,並能借此喚醒世人;那麼同樣理由也適用 於一齣名為《強姦實錄》的電影:這齣電影會以「打真軍」及各式各樣的性虐作綽頭,並由強姦犯擔任顧問;務求鉅細無遺描述強姦犯的犯案手法。非為滿足性慾, 而是為了將強姦過程呈現觀眾眼前,好讓大家身同感受,對受害人寄以同情。相信你大會認為這理由荒謬絕倫。

老實說,所謂寫實也不過是為了滿足大家的好奇心(或是「偷窺欲」), 看看羅馬帝國的酷刑是怎麼一回事。宗教感召力?你不用知道耶穌當年受了甚麼酷刑才會被感動,你只須知道一個事實就夠了:那就是基督是背負世人的罪而上十字 架的。受酷刑也好,上十字架也好,就算是吊死、斬首這些較不痛苦的死法也不會改變這個事實。因此說要感召觀眾而賣血是說不過去的。如果閱讀《聖經》、上教 堂、靈修都不能讓你領會基督的愛,而非要看血淋淋的表演不可,那麼該問問自己為甚麼會是甚督徒。

對於電影可以說的實在不多。除了把基督拍得活像荷里活打不死的英雄外(最後那個復活鏡頭使我想起《未來戰士》的阿諾舒華辛力加),我實在看不到電影在宗教方面有甚麼深意。

說到宗教電影,拍基督拍得最好的大概是柏索里尼(P. P. Pasolini) 1964年的《馬竇福音》(Il Vangelo secondo Matteo)。全片風格粗獷,基督在柏索里尼的鏡頭下也變成革命鬥士(革命戰士總比「未來戰士」更符合基督的身份吧?),但卻是依足《馬竇福音》拍攝,基督就簡單地對著鏡頭講道,毫不惺惺作態。諷刺的是,柏索里尼之前曾因為電影《乳酪》(La Ricotta)褻 瀆宗教而身陷囹圄。該片其實很有趣,挖苦的對象其實是聖經電影,而非宗教。只是最後扮演跟基督釘十字架的罪犯真的死在十字架上,過敏者大概認為此舉有辱十 字架的神聖吧。次者可能要數荷里活1959年的《賓虛》(Ben-hur)。該片聰明的地方是耶穌從沒有正面示人,觀眾只能靠其他演員看到基督的面部表情 來感受基督的臨在。

看完《受難曲》的感受是:建議米路吉遜開拍《古羅馬十大酷刑》,名正言順販賣血漿,不要再利用宗教來做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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