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個「明光社」
從思存的記憶回收筒看到,原來明光社較早時又在明報登了一則廣告「力陳」肛交禍害,要求政府就降低肛交合法年齡的判決上訴。老實說,明光社那堆歪理,稍會動點腦筋的都會看得出如何荒謬無稽。那些論證的唯一存在價值就是為思考方法課提供反面教材,教思考方法課的朋友真要感謝明光社,因為差不多所有要講解的謬誤都可以在明光社找到。
「明光社」究竟是一個怎樣的組織?據其網頁:
明光社成立於1997年5月,是一個關注傳媒、性文化及社會倫理的非牟利團體:希望本著基督教信仰,藉研究、監察、教育及出版等工作去關心社會、服務人群。
「…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
腓立比書二:15-16
這種以高尚道德使命自許的組織叫我想起電影Intolerance裡的Uplifters及猶太祭師;而且明光社眼中的道德似乎只限於人家的睡房中。
奉勸明光社諸位衛道之士,要「明光照耀」,請先回大學修讀邏輯課及思考方法課;也請仔細閱讀四部福音書,學習一下基督的愛,不要只拿着聖經幾句文字便把同性戀視作萬惡之源。
後記:打從四月起便一直想寫點東西討伐明光社,但每次執筆都覺得不值得花時間,更何況自己要寫的東西已經夠多了。可是表明立場還是有必要的。有興趣知道明光社今次說了些甚麼歪理,可以參看思存的明光社與「醫護人員聯署聲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