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甚麼自由?﹗
丹麥《日德蘭郵報》去年為了測試言論自由的限度,刊登了十二幅名為「穆罕默德面目」的漫畫,激起回教世界強烈反響,指責該漫畫褻瀆伊斯蘭,要求丹麥道歉。今天,歐洲多份報章轉載了該漫畫 (可參看法國《世界報》專題報道),以捍衛言論自由云云…
拜託,自由不是這樣運用的。
中學二年級做歷史科報告,我要介紹回教。當時,我想以漫畫形式介紹穆罕默德的生平。但讀了一些課外書,說回教禁止繪畫穆罕默德的面貌,於是我便把穆罕默德的面孔遮蓋。不信人家的宗教也得尊重人家,這是基本禮貌。
回教徒對那十二幅漫畫表示憤怒是完全可理解。該漫畫不單繪畫穆罕默德的容貌,還要把他醜化成恐怖份子。你可以試試在基督徒面前辱罵耶穌,看看他會不會生氣。
西方傳媒在這件事上似乎很難易地而處。因為西方文化中的「神聖」(sacred)早已蕩然無存,大家都可以拿基督教來開玩笑,教會也拿大家沒辦法。回教社會並沒有經歷過所謂「世界解咒」,宗教還是神聖不可侵犯。這大概是高舉自由大旗的世俗社會難以理解的。
既然不理解,那你先去理解一下好不好?人與人之間交往最基本的要求便是互相尊重,更何況是不同文化之間?但西方傳媒的態度卻是:我就是要依我們的尺度行事,吹咩?(廣東話,意謂:你能拿我怎樣?) 歐洲報章奉自由之名轉載漫畫更屬極度幼稚的行為,情況就跟小孩子講粗口以表示自己長大成人無異。
將穆罕默德醜化成恐怖份子,箇中暴露出的愚昧無知更叫人憤怒和擔心。老實說,我不覺得這種無知值得大家去捍衛。
香港傳媒奉自由之名為大賣低級趣味;西方傳媒則奉自由之名侮辱別人宗教。建議他們不妨請教一下剛被停刊的《冰點》,問問他們新聞自由是用來幹什麼的。

February 3rd, 2006 at 8:39 pm
本來香港這個資訊自由之地,是非常有利於各類文化發展的。可惜太多人都只顧玩樂和金錢,而跟眼前千載難逢的自由交臂失之。大槪是氣數使然?
不知道你有沒有留意,很多人根本抗拒自由—-尤其是思想上的自由—-而甘心邊控訴、邊「爭取」所謂的自由,又邊做時代/潮流/偶像的奴隸。我認為如果沒有思想、精神上的自由,一切其他自由都會喪失意義。
February 5th, 2006 at 1:06 am
很有同感,香港有自由也不懂得或不願意運用。我常常覺得香港其實是很容易統治的,只要有錢大家搵便天下太平。所以大陸其實也不用担心香港會弄出什麼來。政客所謂「爭取」自由其實只不過順應朝流。只要聽聽他們的言談,你便很懷疑究竟他們除了懂得喊幾句口號外還懂得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