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尚未解決—Judgment at Nuremberg (1961)

這篇是積壓了多月的舊文,因為一些細節遲遲未能完稿。碰巧前南斯拉夫總統米洛舍維奇在國際法庭受審期間死亡,又引起大家對這類國際法庭的關注,因此不妨借電影來回顧一下國際法庭的原型。

二戰結束,戰勝國在紐倫堡設立法庭審訊納粹份子,其中第三場審判的被告乃是納粹政權下的司法人員,當中涉 及的法律問題及道德問題都相當發人深省。
電影本事
電影Judgment of Nuremberg便是根據是次審訊改編而成,由Stany Kremer執導,演員陣容可謂星光熠熠。四名納粹司法人員被控將納粹暴行合法化,當中包括德高望重的法官Ernest Janning(Burt Lancaster)。檢察官Col. Tad Lawson (Richard Widmark)參與過解放集中營,對納粹深惡痛絕,誓要將四人重判。辯護律師Hans Rolfe (Maximilian Schell)敬仰Janning為人,認為若他入獄會是德國的奇恥大辱。審訊展開,雙方唇槍舌劍,主審法官Dan Haywood (Spencer Tracy)一邊廂在法庭內聽着雙方辯論,另一邊廂在紐倫堡街頭靜觀一切。他跟納粹軍官遺孀Mrs. Bertholt (Marlene Dietrich)交往,聆聽她的觀點。

電影集中在兩宗案件,首宗案件涉及納粹強迫為政敵絕育的措施。控方證人是當年因父親是共產黨員而遭強行絕育的Rudolph Petersen (Montgomery Clift)。辯方律師指出基於社會考慮而為某些人強行絕育並不罕見,至少美國一個州便有類似法例。他進一步運用當年納粹法庭用以判斷人是否低智商 的問題證明Petersen之所以被閹割並非因為共產黨家庭背景,而是他精神有問題。Petersen在 證人席上極力否認自己有問題,並指自己被閹割前並非如此。

第二宗案件便是直接跟Ernst Janning有關的Feldenstein案。納粹德國為了保持種族純正,嚴禁猶太人跟德國人發生肉體關係。猶太老翁 Feldenstein被控跟德國少女Irene Hoffman (Judy Garland) 有染,儘管二人極力否認,但結果Feldenstein被判死刑,Hoffman則被判入獄兩年。Hoffman上庭作證,辯方律師重施故技,咄咄逼人,力證二人有染,以示Ernst Janning只是依法判決而已。當Hoffman崩潰之際,一直默然無語的Ernst Janning卻站起來厲聲指責辯護律師,並坦承未開審前已決定判Feldenstein有罪,原因是納粹黨要借此案殺一儆百。

這時局勢有變,蘇聯封鎖柏林,美國為了爭取德國人支持以抵抗共產黨進一步染指歐洲,便以不同渠道向法官及檢察官暗示要從輕發落,但最後法官沒有理會這些干擾,將四名被告判處終生監禁。

法律還是道德判決?
電 影的道德信息很明確,惟卻沒有將此案涉及的法律問題一一交代。辯方律師從法律角度辯護,力指這些司法人員只是執行既有的法律而已;而兩名法官討論案情時亦 有指出當中涉及的法律問題,如國際法,罰不溯及既往原則(ex poste facto principle),但主審法官卻沒有理會,只是着眼於納粹的受害者,認為那些司法人員需要為納粹暴行負責。電影不是法律教科書,當然不可能將當中涉及 的問題一一交代;可是完全不理會法律觀點卻未免把問題危險地簡化了。

電影最後安排Janning坦承審判不公,可以說是解決了很多問題,也使得法官的判決十分合理:因為Janning的確犧牲了法治精神來迎合納粹。但假如他真是公正地依法判Feldenstein有罪呢?我們現在看那條法律可能會說那是不義之法。惟過去很多法律在今天觀點看起來往往是不義的,例如美國上個世 紀初便有法例禁止黑人跟白人通婚。當社會進步而取消有關法律時,我們可以指從前的人「非法」而加以追究嗎?

更何況,單從電影描述的兩宗案件看來,我們並不能看出司法人員如何將納粹暴行合法化。美國檢察官在庭上放映集中營影象,純粹只是訴諸情感。集中營跟那四名司法人員有甚麼關係?電影並沒有解釋。主審法官離開德國前跟Janning見面,Janning表示他們對集中營一無所知,他只淡然地說:「當你將第一個無辜者送入獄時,你便應該料到有這樣的結果。」聽上去的確擲地有聲,但仔細想一下便很有問題。因為按照法官的邏輯,不單只那四名司法人員都有罪,連所有德國人都有罪,因為他們都默許納粹逮捕猶太人。如果是作道德判斷我們大可以這樣說,但以之為法律責任恐怕是有問題的。

成王敗寇?
在紐倫堡開設的軍事法庭,除了1945年10月開始審訊德國納粹頭號戰犯由國際軍事法庭(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主持外,1946年10月之後的十二場審訊都由美國的軍事法庭負責。雖說該法庭由國際軍事法庭授權,但仍然有點名不正言不順。又想到現在 美國仍然堅決反對成立國際法院,(即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 我們平時聽到的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只處理國與國之間的糾紛;而International Criminal Tribunal屬臨時性質,只是針對某件事件,如南斯拉夫及盧旺達的種族清洗,而成立。但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則是常設的,任何人都可到那兒告狀。)甚至威迫其他國家簽訂協議,答應不會將美國公民告到國際法院。美國聲稱自己向來以行動保護人權,紐倫堡審訊便常常被拿來作例子,因此毋須國際法院多此一舉。國際間的所謂正義似乎從來都是由勝利者決 定。試想想若美英入侵伊拉克之戰失敗,今天在伊拉克受審的便是小布殊和貝理雅,而不是薩達姆了。世事很少像納粹暴行般黑白分明,況且紐倫堡審訊中的「司法人員審訊」也顯示了箇中問題並不是如此簡單。各國實在有需要為國際審訊定下法則,否則所謂國際公義只會淪為成王敗寇的遊戲而己。

延伸閱讀:
Michael Asimow: Judges Judging Judges—Judgment at Nuremberg
The Nuremberg Trials: The Justice Trial
Harvard Law School: Nuremberg Trials Project
The Economist (9/3/2006): Bringing the wicked to the dock

3 Responses to “問題尚未解決—Judgment at Nuremberg (1961)”

  1. mac Says:

    經典法庭片喔
    我超喜歡monty那短暫的演出!很感人又有爆炸性!Tracy一旦沉默起來就感覺特別睿智,單看他漫步街頭都眼濕濕

  2. K. Says:

    我這篇東西沒有怎說演員的演出,現在也借機會談。
    其實多名演員都演得不錯,除了你提及的Montgomery Clift及Spencer Tracy外,Judy Garland的演出也值得一讚。飾演美國主控官的Richard Widmark及德國法官Burt Lancaster是整個陣容較欠說服力的。
    整部電影雖然長,但卻很令觀眾投入(起碼我是這樣)。唯一令人神遊的部份是Marlene Dietrich跟Spencer Tracy在街頭漫步一幕。街上傳來歌曲Lili Marlene,Marlene Dietrich向Tracy解釋歌詞。我看到這裡真的有點渴望Marlene Dietrich引腔高歌…

  3. mac Says:

    呵,忘了你是Judy Garland fans~那時她的狀況不是很好,更覺得她的演出艱澀悲淒…。
    對喔,看過Dietrich在劇院唱Lili Marlene的片段(勞軍時也有),唱得慷慨激昂,所有人一下子靜了
    Marlene Dietrich跟Spencer Tracy的辯論也很有看頭,兩人簡直一面是戲,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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